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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价方法:
(一)固定价格:
这是国际贸易采用较多的作价方法。
在价格条款中应至少具备如下四个方面:
1.计价的数量单位,例如"每公吨";
2.单位价格 例如“100”;
3.计价货币 例如“英镑”;
4.贸易术语 例如“FOB天津”。
5.其它约定。
(二)非固定价格
1.暂不作价:
(1) 按交货或装运时的国际市场行情再行确定价格;
(2) 以X年X月某地的有关商品交易的收盘价格为基准加(或减)X美元;
2.暂定价格:
(1) 滑动价格:P=PO*F(X)式中P为交货价格;PO为合同确定的基本价格; F(X)为合同确定的交货价格计算函数。
(2) 协商价格:在合同中可规定价格的协商条款,但一定要明确在协商无结果时采用何种价格。货物的溢短装与价格在合同中可对货物的溢短装制定相应的条款,一般情况下,规定溢短装部分按合同价格计算。
特殊情况时可考虑如下因素:
1.溢短装对买方有利的情况;
2.溢短装对卖方有利的情况;
3.溢短装对买卖双方都有利的情况。商品包装的额外费用,商品包装的费用一般含在合同价格中,如买方要求特殊包装而卖方也同意时,可酌情提高货价。佣金与折扣合同中含佣价、佣金率、佣金、净价的关系为:佣金=含佣价*佣金率;净价=含佣价-佣金=含佣价(1-佣金率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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